供卵试管服务
推荐文章
成功案例
热门文章
试管婴儿代妈公司_女孩玩滑梯受伤多处骨折 幼儿
2020-03-16
泰嘉运骗局献给备孕的你幼儿园女童在老师看护下玩滑梯时受伤,家长向幼儿园索赔未果,起诉到法院。

近日,胶州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幼儿园赔偿原告女童残疾赔偿金44736元。

事情要追溯到2009年的4月份,“当时孩子在幼儿园滑滑梯,结果在老师的眼皮底下摔伤了。

”据原告李洁(化名)的父母称,2009年4月28日,因幼儿园园长杨某管理不当,导致原告在其无证开办的幼儿园里受伤,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 40928元、精神损失10000元(后变更为残疾赔偿金 44736元、精神损失6000元)。

但事情到了园长杨某那里却成另一番说法,杨某辩称其幼儿园有办学资质,但不能提供办学许可证等相关手续。

在庭审时,杨某甚至当庭口头辩称,“我当时不在幼儿园,上午听幼儿园教师说她受伤了,下午我就带她到医院检查治疗,并支付了医疗费。

说我们有过失,得拿出证据来。

”这样一件案子究竟该怎么处理呢?经审理,胶州法院阐明了下述事实:原告李洁在被告杨某开办的胶州市某办事处某村幼儿园入托。

2009年4月28日,原告李洁在该幼儿园里受伤,被告杨某领原告李洁到医院检查治疗,并支付医疗费,原告李洁之伤经医院诊断为“左尺骨上段骨折、左桡骨小头骨折”,后经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,原告李洁致残程度为十级。

法院由此认为,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,公民、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
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规定,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、管理、保护义务的学校、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,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,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,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“被告杨某在未经教育主管部门许可,无办学资质的情况下,依法不得从事幼儿教育活动。

因其私自开办幼儿园,使原告李洁在幼儿园内受伤害,并致十级伤残,被告杨某应承担全部责任。

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 44736元,符合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支持 。

”法官作出宣判。

一审判决作出后,双方均未上诉,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。

龙婴助孕按阶段分享怀孕

参考资料